关于严厉打击在影院盗录影片等侵权违法行为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严厉打击在影院盗录影片等侵权违法行为的通知
(影字【2015】5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各电影院线公司、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
近年来,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政策的推动下,在全体电影人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电影市场连年保持高速增长。国产影片数量、质量、影院建设、观影人次、票房和口碑均呈现良好态势。
在中国电影产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进一步规范电影市场秩序迫在眉睫。近期,影片刚刚上映即在影院被盗录并通过网络非法传播的侵权违法行为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中国电影正在建立的投资回报良性循环体系,损害了投资者对中国电影市场的信心和投资热情,伤害了创作人员的创作热情,长此以往,必将严重影响中国电影行业的整体利益,阻碍电影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为规范电影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在影院盗录等侵权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加强和完善电影技术检测手段,利用数字电影水印技术追踪盗录影院及盗录时间。对于查证有盗录行为的影院将由《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机构根据情节轻重做出暂停或吊销该证的处理。省级电影主管部门要对该影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盗录影片及非法传播盗版节目是触犯《刑法》和《著作权法》的严重犯罪行为。鼓励、支持影片版权方依法追究盗录者及非法传播盗版节目者的法律责任。
各院线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意识,加强对所属影院的规范管理;各影院要加强对员工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影院在工作中发现有盗录影片行为时,必须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及时报案。
特此通知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