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类网络犯罪案件辩护思路
一、审查核实涉案资金流转证据
1、对于盗窃、诈骗等侵财类案件,要核实厘清被害人财产流出后的资金去向,审查核实接收资金账户与被害人账号有无往来交易等关联情况,资金交付后的实际控制占有情况。
2、对于支付结算非经营类案件,需核实资金流转各层级账户的开立人、使用人、实际控制人,与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核实各层级账户是否存在条链关系。根据核实的各账户内在关系,结合言词证据,初步确定涉案人员的职责,评估相关人员是否将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承担刑事责任的大小。
3、对于假交易刷单套现类案件,要核实侦查机关调取得相关物流信息,是否有对应货物进出,以证实交易的真实性。
二、 审查核实网络支付账户虚拟身份与现实身份关联证据
对虚拟身份的核实,主要审查侦查机关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的电子数据取证、分析、鉴定过程和结果,程序的合法性,调取的电子数据与鉴定分析数据的同一性。核实通话记录、社交软件聊天记录、支付软件支付记录等数据信息的对应性。
三、审查核实涉案被害人的实际损失,确定犯罪数额
1、网络支付类刑事案件中,财产来源多样,资金可能在被害人以及被告人之间反复流转,因此,只要相关资金仍在被害人账户内,就不能计算为犯罪既遂金额,是否按照未遂定性,还应结合被害人以及被告人的主观状态。
2、支付结算类刑事案件中,资金流水较多,往往是多对多的资金流转,核实往来账户之间的业务关联,剥离、剔除正常经营性往来账,对有专门审计机构审计的,也应当认真进行梳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