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6号)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于发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 王众孚
2003年4月17日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4年12月30日发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由 TECHER · 发布日期 · 已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6号)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于发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 王众孚
2003年4月17日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TECHER
拥抱科技的法律人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
1 | 2 | 3 | 4 | 5 | 6 |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