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材料和手续的通知
关于简化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材料和手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推进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便利化,更好地服务商标申请人实施“走出去”战略,特简化以下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材料和手续。
一、在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业务时,无须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以我局商标审查系统的受理或注册信息为准;对基础商标经过变更、转让、续展等后续程序的,无须提交基础商标核准变更、转让、续展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中文申请书中已填写申请人英文名称的,无须提交英文名称证明。
二、在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各项后续业务时,无须提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颁发的《国际注册证》复印件;转让中文申请书中已填写受让人英文名称的,无须提交英文名称证明。
以上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工商总局商标局
2017年8月23日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