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2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6日
2022年3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2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2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 法释〔2022〕9号)
为正确审理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发的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